");
tmpstr=tmpstr+("
");
tmpstr=tmpstr+("兵哥");
tmpstr=tmpstr+(" 说: 看完这篇报道,心情久久不能平静。一个服役19年的营职转业干部,仅凭一份前后矛盾9处的被害人陈述,就被判了3年半,蒙冤1276天。
这案子的疑点多到触目惊心:路上牵手吻手背女方同意、主动邀请上楼、女上男下体位、事后擦拭阴部送下楼、第二天还帮打卡——这是强奸?dna鉴定仅在纸巾和被子上检出精液,女方体内和衣物上均无男性dna——连"发生性关系"都证明不了,凭什么定强奸罪?
更可怕的是程序违法。审讯从晚9点持续到凌晨2:50,近6小时疲劳审讯;笔录关键内容潘成桂坚称没说过;同步录音录像"搬新大楼搞丢了"——金华市公安局自己都下文认定这是"侦查环节重大程序违法"。
检察院隐匿无罪笔录、偷换提审人;法院庭审记录13页vs当事人整理54页,缩水80%;审判长当庭说"会核查"录音录像,转头判决书直接驳回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5条的"排除合理怀疑"、第200条的"疑罪从无"、第123条的录音录像制度——这些写在法律里的红线,在金华公检法这里,全成了摆设。
1276天牢狱生涯,他拒不认罪、拒绝劳动,没有获得一天减刑。出狱后妻离子散,没有工作没有收入,每天吃馒头。检察院说可以申请困难补助,他不要:"一辈子没占公家一点便宜,现在只求一个公道。"
1276天的冤狱,不能就这样算了。
一个退伍军人的清白,不能就这样被埋了。
中国司法的公信力,不能就这样被耗没了。
潘成桂还在喊冤。
我们不能让他一个人喊。
恳请浙江省高院依法启动再审,还老兵一个清白,还法律一个尊严。
")
tmpstr=tmpstr+("
2026-08-02 17:32:11
")
tmpstr=tmpstr+("
");
tmpstr=tmpstr+(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