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版 | 登陆 | 注册 | 留言 | 设首页 | 加收藏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军事天地 > 文章 当前位置: 军事天地 > 文章

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决定 对现役士兵衔级制度作出明确规定

时间:2022-03-10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  原标题:全国人大常委会拟作出决定,对现役士兵衔级制度作出明确规定

 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(记者刘硕)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草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。草案拟对士兵军衔的性质、设置和管理作出规定。

  草案指出,士兵军衔是表明士兵身份、区分士兵等级的称号和标志,是党和国家给予士兵的地位和荣誉。

  草案提出,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、义务兵军衔。军士军衔设“三等七衔”。高级军士:一级军士长、二级军士长、三级军士长;中级军士:一级上士、二级上士;初级军士:中士和下士。军士军衔中,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,下士为最低军衔。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和列兵。

  为规范士兵军衔管理,草案对士兵军衔的上下级关系、标志佩带等作出规定。草案明确,士兵服现役的衔级年限和军衔授予、晋升、降级、剥夺以及培训、考核、任用等管理制度,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。

上一篇:巴基斯坦空军涂装首架歼-10C战机 装配太行发动机

下一篇:绿媒:7架大陆军机巡航台湾 其中1架绕飞至东南空域

推荐阅读
工作人员 | 联系《中华法制报网》.. | 关于《中华法制报网》..
加入联动记者请联系zgfzb@foxmail.com  |   QQ:773977605【微信同号】  |  地址:WWW.ZHFZB.NET;|  电话:010-86753333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