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8-12-20 点击: 次 来源:法治网 作者:阿克塔沁好思乐 - 小 + 大
法治网讯(通讯员 阿克塔沁好思乐)近日,内蒙古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2009年被执行人杜某某以家中有急事为由向申请执行人许某某借款20000余元,借款到期后,杜某某并未返还借款。经多年催要无果,2017年,许某某起诉至法院,法院依法判决被杜某某偿还借款本息。判决生效后,杜某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,许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 该案转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通过阅卷了解情况,并对被执行人杜某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,结果反馈被执行人杜某某有履行能力。执行法官立即与杜某某取得联系,但杜某某拒不履行义务,态度坚决。执行法官对杜某某释法析理,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,但杜某某仍拒不履行义务。鉴于被执行人杜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,执行法官决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限制高消费,并将这一情况告知了杜某某。 杜某某得知自己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,十分害怕,态度也有所缓和。执行法官乘胜追击,对其展开调解工作。最终杜某某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,主动将执行款送到法院,案件得以执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