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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图享乐!眉山某高校大学生诈骗85名同学获刑

时间:2020-04-13    点击: 次    来源:不详    作者:佚名 - 小 + 大

  四川在线记者 刘春华

  4月2日,记者从眉山中院了解到,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近日审理一起诈骗案件,被告人曾经的是眉山某高校的一名学生,在同学眼中是一位无所不能的“大神”,不仅可以帮同学改成绩、办进出校门VIP、消除学校处分,甚至还可以办理专升本毕业证……然后,“大神“的种种行为,不过是为了骗取钱财。

  王某某是眉山某高校财会专业的大学生,家里每个月给他1500元的生活费,有聚餐、请客之类的活动,还另外给钱。他原本是不愁吃喝的,但上大学后,王某某贪图享乐,耍朋友、玩游戏,开销越来越大。家里拿的钱不够花了,他就开始动歪脑筋。

  为了弄到钱,王某某开始行骗,他虚构了可以为同学代课、代考、修改补考和重修成绩、消除学校处分、办理进出校门VIP、办理专升本毕业证等名目,通过QQ群方式在同学间进行宣传。由于他能说会道,不到半年时间,就先后有85名大学生上当受骗,少则被骗数十元,多则达到数千元,共计骗取金额2万余元。王某某将诈骗的赃款全部用于挥霍。

  庭审中,法庭查明了上述事实。王某某及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、金额等没有意见,当庭自愿认罪认罚。王某某父亲在开庭前,代他退交了全部的诈骗款项。法庭遂结合其坦白等从轻情节,判决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。

  据王某某父亲介绍,王某某平时很少和他们交流,也没有透露相关信息,在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后,家里才知道他诈骗的事情。“哎,我的儿子聪明过头了,希望他能痛改前非、重新做人。也建议各位家长要关心子女,除了生活外,更需要多和子女在精神层面沟通,不要等到出了事情才后悔。”

  王某某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:“作为学生,我没有遵守相关规定,犯下了罪行,我深刻地认识到错误……”

 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

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,青年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学法、知法、懂法,敬畏并遵守法律,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一时欲望而走上犯罪的道路。同时提醒,大学生们要提高防范意识和受骗辨别能力,不能通过走捷径来达到学习知识的目的,要脚踏实地、一步一个脚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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